一、项目介绍:
襄垣县宏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废处理土地复垦(八里庄)项目,位于八里庄镇狐燕窝村东约300m处,根据现场踏勘,本项目选取1条荒沟进行固废填埋造地,荒沟为东-西向荒沟,沟体南北两侧为土石山,相对高度为60~150米,植被状况一般。沟底宽部为20-50米不等,半山腰宽度约为100~200米不等,沟底东西自然坡度约为8°~15°。
本项目总投资1600万元,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。
二、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因素及采取的治理措施
1、工程建设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
1)工程建设期主要环境影响因素
本项目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,工程施工影响范围主要为项目施工工地,施工活动影响主要是环境空气、水环境、声环境、固体废物、生态环境的影响。
(1)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因素分析
本项目施工期间不设置施工营地,施工期间环境影响因素主要是:
施工场地清理场地及土石方阶段产生的扬尘,物料运输扬尘,运输车辆及机械设备排放的尾气,建筑材料堆放扬尘以及管网开挖时的扬尘。
(2)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因素分析
本项目施工期间废水主要为配料、清洗车辆产生的废水。
对于雨季,由于施工现场地表裸露、土方及建筑材料堆积,降雨时受雨水冲击冲刷,初期雨水中将携带有大量泥沙。
(3)固体废物
施工工地主要固体废物为施工期开挖土方;施工期的建筑垃圾,包括废混凝土、水泥、木材等。
(4)施工期声环境影响因素分析
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现场机械设备、物料运输车辆以及施工人员活动。
(5)生态环境
本项目施工期地基开挖破坏了该区域的绿化,对土地的扰动等造成施工场地内土质结构松散,易被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。
本项目建筑材料输送路线部分为硬化道路,剩余部分需进行路面硬化,道路硬化会对现有生态环境造成影响,但影响较小。
2)施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分析
(1)环境空气影响防治措施分析
A、运输车辆、施工设备尾气
针对各种施工设备、运输车辆在燃油时会产生TSP、CO、NO2、CnHm等大气污染物,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,加强车辆的保养,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,严禁使用报废车辆,以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。
B、扬尘
对于施工期扬尘,环评规定要严格按照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晋环发[2010]136号“关于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排污费核定征收工作的通知”、晋环发[2012]272号“关于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”等要求控制施工扬尘,加强施工期扬尘污染治理,以减轻对大气环境的影响。
(2)水环境影响防治措施分析
施工工地用水主要为施工车辆清洗、路面及土方喷淋水等,设置1座5m3沉淀池,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。其中设备冲洗过程中的跑、冒、滴、漏溢流水仅含有少量的泥砂,不含其它杂质,冲洗废水经收集、沉淀后,可以循环利用,不外排,评价要求必须做好临时污水收集池的防渗工程,防止对水环境造成影响。
对于雨季,由于施工现场地表裸露、土方及建筑材料堆积,降雨时受雨水冲击冲刷,初期雨水中将携带有大量泥沙。评价要求施工现场修建简易雨水排水渠,将雨水收集至5m3沉淀池,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。
(3)声环境影响因素及治理措施分析
本项目填埋场场址距离村庄较远,场区施工不会对周边村民生活造成影响。
(4)固体废物影响及治理措施分析
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施工期场地开挖产生的废弃土方;施工过程废弃的建筑材料及施工装修阶段的装修垃圾。
本项目建筑垃圾主要为基础开挖及土建工程产生的砖瓦石块、渣土、泥土、废弃的混凝土、水泥和砂浆等,成份以无机物为主。施工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后运至襄垣县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理。
施工期间挖方主要为场区基础开挖,总挖方量为5.65万m3,全部回用于地基的回填、铺路和场地绿化,无剩余土方。
综上所述,工程施工期固体废物将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。
(5)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
为防止施工期造成生态破坏、水土流失,环评要求采取以下防治措施:
A、针对水土流失,施工时要求施工边界修建围挡、覆盖帆布等,并对施工期间产生的弃土及时清运处置,有效防止水土流失。
B、根据本项目施工特征及场地现状情况,评价要求建设单位严格限制施工范围,加强对地基开挖、土方堆存等环节的影响控制。随着施工结束,本项目通过加强硬化和绿化,恢复施工毁坏的地表,可使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控制。
C、施工结束后需要对本项目区域及四周进行绿化。
2、运营期环境影响因素及治理措施
1) 环境空气
本项目运营期无采暖单元,工程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运输道路、堆场扬尘及粉煤灰自燃。
(1)道路扬尘
评价要求企业对运输道路进行硬化,石子铺路,限制汽车超载,采用封闭运输方式,防止粉煤灰跌落;运输道路路面要经常清扫和洒水,保持路面清洁和一定的空气湿度;运输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。按时洒水抑尘,在道路两侧种植树木。
(2)堆场扬尘
针对堆场扬尘评价要求采取定时洒水降尘,避免大风天气作业等降尘措施。
2) 水环境
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。
3)固体废物
本项目职工人数为20人,主要为附近村庄居民,场地内不设置生活设施,粉煤灰场运营期无生活垃圾产生。
4) 声环境
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运输汽车产生的噪声,噪声源强在50~65dB(A)之间,主要采取限速、禁止鸣笛等措施降低噪声的影响。
综上,经采取以上措施后,本项目的实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的范围内。
三、本次环境影响评价综合结论
襄垣县宏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废处理土地复垦(八里庄)项目建设污染物产生量小,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;场址符合环境可行性和区域规划要求;项目在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,各污染物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;因此,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,评价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。
四、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
如需了解报告书的详细内容,请您在公示期内,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咨询,联系方式附后。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范围:受工程直接或间接影响的村庄和居民,以及关注该工程的单位和个人。
主要事项:1、对工程的总体态度,以及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;
2、对本报告提出的环境保护对策的意见和建议;
3、对本报告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意见。
六、征求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请您在公示有效期限内(公示开始日起10个工作日),将您的意见以写信、发邮件、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,联系方式附后。
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:自本信息发布起 10个工作日内。
七、联系方式:
建设单位:襄垣县宏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李英杰
联系电话:18635661036
电子邮件:czhy009@126.com
环评单位:山西高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
联系人:周经理
联系电话:0351-7055533
电子邮箱:502774845@qq.com
襄垣县宏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
2019年2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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